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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行为规范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7-02-15 14:24 点击数:
  研究生培养是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重点任务之一,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 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主要是对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的研究生行为规范的管理。

  第二条 研究生须有已获准入室的导师推荐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能入室,进行论文课题试验,本室不受理研究生本人的入室申请。

  第三条 获准进入实验室工作的研究生(包括博士、硕士研究生),首先须学习《实验室管理守则》中的一切管理规定和办法,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取实验室钥匙和工作卡。研究生与实验室签订合同,熟悉实验室情况后开展工作。研究生毕业离开实验室时,必须在实验室办公室办理还款、还物离室手续。实验室将在毕业生离校手续单上加盖公章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离校(在校研究生处协助下进行)。研究生在室工作期间,如违反与实验室签订的合同,则按合同约定的处理办法处理。

  第四条 凡获准进入实验室完成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生,应积极带头在实验室范围内公开做开题报告。为了活跃学术气氛,凡随导师课题入室进行课题研究的研究生,在导师的指导下,在课题组实验室范围内做一次与课题有关的学科发展小型报告会。有创新、效果好的,实验室将择优给予奖励。毕业论文完成、答辩或发表的,必须注明该“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资助”等字样。凡进室完成的毕业设计、毕业时应向实验室提供论文复印件一份。

  第五条 进室研究生要模范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在实验室工作,着装要整洁,不大声喧哗,不在实验室大声读书、读报,不听收音机,不在电脑上播放音响节目。

  第六条 不带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入室,不在实验室内会客,不得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为他人测试样品,更不准带关系人私自进室做实验,一经发现,将严肃处理。

  第七条 讲究卫生、爱护公共财务,研究生要主动承担自己工作室的卫生、要经常保持地面、窗台、工作台面的干净整洁。损坏公物,要及时报告办公室进行登记,并主动承担应有的责任。

  第八条 要积极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安全值班、卫生巡视等义务工作,作好值班记录。

  第九条 要注意安全、防火、防水、防电,不得用电炉在实验室烧水、做饭。实验结束后、要注意切断电源、关好门窗以免发生事故。

  第十条 对进室研究生采取10分制管理,即对违反实验室各项管理规定,出现责任事故者,出现一次扣1分;对以上五、六、七、八条款中涉及的禁止行为,出现一次或不听管理人员劝告者,出现一次扣1分;如私自带非进室人员进室做实验,发现一次扣1分;出现水、电、火、盗事故者,发现一次扣1分;情节特别严重者,可一次扣5—10分。扣完10分者即取消进室资格,至少一年内不得再申请进室。